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4〕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为确保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 MTI 教育中心主任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严格执行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等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复试工作。
(二)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由5位成员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MTI教育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设1名秘书,1 名助理,负责考生身份验证、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三)复试专家实行回避制,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四)成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本单位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均为2024年4月2日上午9:30点开始。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4月2日 上午8:00-9:00 | 资格审核 | 东北电力大学(东区南门) 新校区三教B座403 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
4月2日 上午9:30-11:30 | 专业课测试 | 三教B504 |
4月2日 下午13:00开始 | 思想品德 口语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 | 三教B408 |
4月2日 下午13:00开始 | 候考室 | 三教B502 |
(三)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9)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
(10)学科专业相关的获奖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或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原件;
(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学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四)复试比例及内容
1.复试比例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调剂学生人数不低于调剂名额人数的 120%。
2.主要内容
(1)笔试
(2)面试。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①进行简要的英文自我介绍。时间为1-2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不得提及姓名、就读学校等任何可能泄露本人身份的信息)、参加学科竞赛情况、其他说明的情况;
②思想品德考核。时间为2-3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口语能力测试。时间为2-3分钟,重点考核考生英语语言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④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12分钟左右,随机抽取英译汉、汉译英视译段落各一段,每道题作答时间约6分钟。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口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3. 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8.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9.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3月31日截止,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四)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在复试前对所有参与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实行回避制,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六)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录音录像资料由学院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五、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东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18243207618
电子邮箱:1410923873@qq.com
考生举报电话:0432-64806014
六、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外国语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
东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