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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纪委《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16:56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成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学校纪委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持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守住守好廉洁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强化自我约束,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节俭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各单位要分层次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特别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严禁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

6.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党建活动、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8.严禁打牌赌博;严禁酒驾醉驾;

9.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10.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开展自查自纠,紧盯节日期间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主动约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警醒制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典型突出、多发频发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


举报电话:0432-64806569工作日13039169555(节假日)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驻东北电力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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